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18年11月2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今年7月,栗战书委员长亲临江西视察调研,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记党和人民寄予的殷切期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握大局、积极作为,努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作出新贡献。这里,我强调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但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贯彻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要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的生动实践,努力把制度优势变为人大工作优势。
三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主动围绕省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报告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保证人大工作与省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第二,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作的大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找准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在服务和推动全省改革发展实践中彰显人大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一是要着力推动地方立法。主动适应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立法需求,加强改革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最近,省委转发了《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要全面落实立法规划各项任务,扎实做好新时代我省立法工作。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二是要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始终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社会各方的关注焦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作为人大监督的主要内容,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创新监督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各种法定监督手段,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要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按照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及时审议和讨论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监督执行,及时把省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四是要切实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依法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选举、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同时,要按照省委深化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省人大机构改革工作,加快形成有利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科学完备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