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
二、守住红线
三、全力治水
四、倒逼转型
五、固本强基
六、锐意创新
七、加强领导
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13日)
这次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是春节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省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研究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与有关政策文件。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讲7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工作规律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作出了全面部署。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高屋建瓴、深刻精辟阐述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具有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今后“三农”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分析和判断上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浙江的改革之路是从农村起步的,产业发展、市场发育的源头都在农村。从一定意义上讲,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发展快主要是农村发展快,浙江经济活主要是农村搞得活,浙江人民富主要是农民率先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早在2003年2月,他在省委党校作专题报告时就提出:“要深入研究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认真把握一些规律性的要求,积极探索一些政策性的导向,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之后,习近平同志又亲自主持制定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等一系列推动“三农”加快发展的重要文件,亲自部署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工程,探索开展了“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等一系列农村改革试点,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三农”发展的重要论述,对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体制和“三农”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直接推动了我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制度框架的构建和完善,使我省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走在了前列。重温习近平同志对浙江“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有助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奋力开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在“三农”发展方略上,习近平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省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作出了“浙江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强调“要切实做到执政为民重‘三农’、以人为本谋‘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改革开放促‘三农’、求真务实抓‘三农’”。
在现代农业发展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无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无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到什么程度,农业的基础地位都不会变。”他还适时提出了“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决策思路,强调“要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
在村庄整治建设上,习近平同志提出,要“用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指导农村新社区建设,抓好一批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镇,多层次推进新农村建设”。他多次强调:“要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工程、优化农村环境的生态工程、造福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着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坚持富民为本、富民为先,切实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农民创业就业为重点,着力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他还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低和发展滞后问题,明确提出“努力使欠发达地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能把贫困村、贫困人口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主持制定了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部署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等工程,全面建立了“科技特派员”制度。
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习近平同志着眼于构建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强调“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不是真正的现代化社会”,“改革创新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出路”,提出“要着力建立城乡平等、工农互促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资源要素更多更快地投向‘三农’”。他还针对农村社会结构变动、社会治理问题突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动员农民群众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前沿指挥者和组织者”,要求建立推行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探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成功经验。
习近平同志关于浙江“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容丰富,全面阐述了我省“三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深刻揭示了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发展规律,是我们做好“三农”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高驾驭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能力,确保浙江“三农”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持以改革为统领,按照改革赋权、转型强农、治水美村、惠民增收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乡村建设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和基层治理方式转变,着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改革赋权,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转型强农,就是要坚持以高效生态农业为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向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生态化转变,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治水美村,就是要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惠民增收,就是要坚持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二、守住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大量篇幅讲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是一个国家战略,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放松。我省作为粮食主销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抛弃责任。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必须严守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160亿斤粮食生产总量、55.5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三条红线,坚持生产、流通、储备一起抓。
首先要保住粮食生产能力。我省七山二水一分田,耕地资源非常有限。这些年,工业化、城镇化占用了大量的耕地。虽然我们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但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地等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狸猫换太子,占高产田,补望天田,玩数字游戏,非常危险。耕地红线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我们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好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同时,鼓励利用省外耕地种粮,研究制定省外粮源基地建设扶持政策。
根本的一条是大兴农田水利。粮食生产离不开水。俗话说,有水无肥一半谷,有肥无水望天哭。这些年,我们在农田水利上修了不少“大动脉”,但“毛细血管”欠账不少,不太通畅。要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水的命脉在林。要加强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推进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退耕还林还湖,确保灌溉用水质量。要按照大粮食、大食物的理念,全面保护好农业资源,包括全面实施渔场修复振兴计划,严格控制捕捞强度,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努力将“东海渔场”打造为海上“浙江粮仓”。
关键的是要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我省人多地少,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不可能以量取胜,必须以技制高,提高土地产出率。科技兴农,种业为重。一项技术可以创造一个奇迹,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谁控制了种子,谁就控制了农业。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民族种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把种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产业、农业科技进步的战略重点,加快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品种。同时,全面推进农业技术研发、集成和转化、应用,加快形成农业产业、装备、环境三大技术体系。要坚持和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引导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农技推广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研发与推广联盟,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问题,真正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亟需解决的是“谁来种地”的问题。没有人,没有劳动力,粮食安全谈不上。农业后继乏人的问题,在我国及我省都已经显露出来了。我国去年农业从业人员50岁以上的比重也超过了40%,我省这一比重更高,已达到60%左右。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核心是要让农业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幸福美丽的家园,让农民成为体面荣耀的职业。这需要多管齐下,除了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力量。二要加强农业实用人才培养,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领域创业就业的政策,引导更多年青人扎根“三农”。三要加强农民生产技能培训,尽快造就一批能熟练使用先进生产工具、掌握先进科学技术、运用先进管理经验的新型职业农民。四要增加补贴总量,调整补贴结构,优化补贴方式,探索建立同粮食生产挂钩的补贴机制,让种粮者得补贴、让多种粮者多得补贴。
还要重视“舌尖上的安全”。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这里我重点强调“管”的问题:一是要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把所有农户、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纳入监管范围,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下猛药、出狠招、打重拳,从重处罚、从严打击、决不姑息,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三是要切实把好舆情关,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但也不要以偏概全、以点带面、过度炒作,否则会误伤一个产业、损害一大行业、影响一方稳定。
三、全力治水,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1年来,我省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去年,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桐庐县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努力重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乡村风光,加快形成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局面。
要再现江南水乡之美。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治污之要,在于农村。广大农村是全省城市的纵深腹地、江河之水的重要来源。如果农村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治理,全省治水就难有大的起色。“源头治水”才有“活水源头”。要按照“行政村及规划保留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基本覆盖”的目标,做好规划图,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统筹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等工程,建立健全治污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和落实“河长制”,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筹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特别要引导广大浙商积极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要重塑田园人居之美。乡村之美、美在自然,自然之美、美在生态。要充分发挥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