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最新讲话系列第8746期傅德辉: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VIP专享

提纲:

一、认识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趋势

1.发展数量不足

2.经费不足

3.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

4.结构不合理

1.思想观念不适应

2.工作作风不适应

3.服务方式上

4.创新意识不够

5.领导不重视

二、明确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重点

三、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必须落实和强化服务

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5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包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内的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同时对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0强进行表彰。省民政厅近两年将民间组织的发展问题作为重点,要求各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作为民政工作服务全局的切入点。我们对民间组织培育发展问题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下面我分三个方面谈谈我的想法。

一、认识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趋势

民间组织是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而发展的,政府部门的任务是因势利导,顺势发展。

第一,从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看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性。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向“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转变。“大社会”要求社会依法自主、自治,形成有效的自我组织能力和发展能力。在这个格局中,社会的有效自我组织能力和发展能力是至关重要的。要达到这种能力,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需要第三部门(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以外的部门)的大力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我国第三部门发展的进程明显加快了,脉络更清晰了,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客观上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它们在承接政府职能的转换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活动中,显示了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譬如说: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包括对各种生产要素的组织、凝聚,国际市场贸易交往中的技术壁垒,实施行业自律,制定或监督市场规则,以及国际通行的反倾销问题,等等工作,都非由行业协会和商会、同业公会承担不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市场经济起步早些的省份民间组织发展就比较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部门是一种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它具有志愿性、公益性、民间性的特征,社团在第三部门发展中占具着核心地位。世界各国第三部门占到一定规模的,不仅体现在能提供有效的服务,而且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从功能上来看,第三部门是承接政府所转换职能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市场、社会的桥梁和中介,是政府以外的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它有助于弥补政府发展资金和力量的不足,更广泛地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开辟新的就业领域,推动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促进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和社会公平。

当前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是怎样的状况呢?我们把它归纳为三个不足和一个不合理。

1.发展数量不足。中国每万人拥有的社团数量为1.45个,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而我省的发展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经费不足。政府对社团投入资金资助极少,有的地方完全没有政府投入,社团只能靠会费和有偿服务等社会渠道筹资活动。在发达国家,第三部门非营利性组织经费30%以上来源于政府资助,香港地区非营利组织经费80%左右由政府资助。发达国家政府只管突发性、重大灾害的应急救助,日常对于流浪、乞讨的救助及对儿童、妇女、老年人群中弱势群体的救助等问题,全部是由民间组织来解决。民间组织解决要有条件:第一,有救助设施;第二,50%以上的救助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资助;第三,有发达的社团组织,志愿者资源取之不尽。

3.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我国社团组织中官办、半官办的过多,适应新环境、新形势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比较差。有的社团一年能搞次把活动就不错了,有些全省性社团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远远不及以农村中由能人、大户牵头兴办的协会。

4.结构不合理。从社团的性质来看,官办的多,纯民间、民营的少;承担行业管理职能的多,服务的少;从服务对象来看,为优势群体服务的多,学术性团体比较多,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少,公益性团体少。我省直接为群众生活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占民间组织总数的16%左右,省级登记的公益性、慈善性组织不到10家。

党和政府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决民间组织的“三个不足”和“一个不合理”问题,正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政府职能转换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客观要求,但政府职能转换必须要有载体来承接,这个载体就是非营利、非政府的民间组织,或称第三部门。

第二,从湖北中部崛起的现实需要看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必要性。我省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是大家的共识。省委省政府提出了“3年要有明显变化,5-7年要有较大的变化,走到中部地区前列”的目标,实现新一轮的发展目标,为我省民间组织加速发展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民政部门必须把握这个机遇,努力做好培育发展的工作。

县域经济的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通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品,形成市场规模,引进科技,加强市场营销,建立与国际市场打交道的行业规则,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对本地形成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保护等等,就是实现县域经济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我们这次和农业厅共同表彰的“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0强”,是现阶段我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优秀代表。如老河口市果蔬专业技术研究会,发展会员1430人,联系果农3000多户,培育出了20个水果优良品种,树立大仙桃、汉水梨两大品牌,建立了万亩优质水果基地,为果农增收和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蔬菜协会是农业部表彰的示范型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它有55个信息收发网络,515个营销网点,自成体系,下面还有科技推广、加工储存、信息营销3个分会,有1560多名会员,辐射5万亩蔬菜基地,参加协会的菜农人平纯收入比一般菜农收入高出3倍以上。事实证明,无论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还是今后的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发展,都需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这个桥梁,离不开这种纽带。

从加快工业结构的调整、扩大招商引资的要求来看,需要大量吸引生产力、资金、人才、产品和市场以及先进的管理方式到湖北来,一方面增加发展的总量,一方面改造、提高现有的工业结构和水平。这个过程中,行业协会、地域合作经济组织、同业公会等组织所起到的沟通和凝聚作用,是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大家知道,最近浙江省与湖北经济界有多方面合作,其中一项成果就是“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的成立。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建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浙江企业在湖北的合法权益,为浙江企业在湖北落户搭建沟通的桥梁。为使浙江企业在湖北落户,能进得来,留得住,就必须使他们的利益得到保护,要在他们的要求与我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之间搭建一个沟通的桥梁。人家带那么多资金到湖北投资,他的利益要得到保护,要有一个讲话的地方。对浙江省来讲,通过浙江企业联合会这个桥梁与纽带,成功地实现了资本对外扩张,所以浙江省有关部门对成立联合会是积极促成的。无数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加快发展经济和结构调整中,需要外力的作用,但这种外力光靠政府推动不行,只有通过企业家兴办实业、取得效益才能算得上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当前我省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急需打开通道,这个通道就包括地域性、行业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么多生产力在湖北来发展,我们通过什么有效途径加强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湖北的发展?这个途径非民间组织莫属。现在政府部门管理企业,有些工作做不了,效果也不好,所以必须转变思路,采取另外一种方式,即培育、发展、管理民间组织,通过这种办法来帮助企业加快发展、加强沟通。

第三,从民政部门服务民间组织的现状看培育发展民间组织的紧迫性。近些年来,我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从观念、工作措施、服务效果上都有很多进步,应该说积累了一些经验。从襄樊、武汉、宜昌等地的经验看,有“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形成合力、自身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等共同特点,这是成绩的一面,不能否认。但总体而言,民间组织培育发展还是整个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这次评比“50强”,我深深感到,我们在民间组织的培育和服务上差距很大。这次把民政局长请来,就是要和大家研究如何加强培育发展工作。我们要积极应对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形势要求,切实承担起培育发展的职责,这个指导思想应该明确。要培育发展,就说明民间组织现有的基础、环境还有很多不足。发展是客观要求,发展要服务于全局。当前我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与“发展”和“服务”要求不相适应,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观念不适应,对民间组织习惯于管,不习惯服务,对民间组织只重管理不重服务。工作中习惯于死抠条条,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来对待现在民间组织的发展。有不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用非常明显,搞了几年,居然民政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登记。登记的目的是赋予社会组织以合法的法人地位,是培育发展的一种手段。培育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民间组织不完善的我们要帮助其完善,不能因为它现在不完善就放弃培育发展职责。

2.工作作风不适应,习惯于坐等上门,不能深入到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一线,了解发展态势,研究培育问题,完善培育发展中的不足。

3.服务方式上,把工作重点放在登记上,其他的很少考虑。登记工作很重要,登记机关赋予社会组织以法人地位,必须法定办事。但我们要贯彻培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就不能把工作方式局限在登记这一个环节上。

4.创新意识不够。不能做到经常性地结合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最新讲话系列第8746期傅德辉:在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在线客服
  • 客服微信: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