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以科技赋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
以智能化应用为中心,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推动全系统上下、左右、内外各类数据资源汇聚、交换、治理,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安全有序的数据利用新格局,充分发挥数据资源战略价值,为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各类场景大数据应用,发现内在规律,进行关联分析,挖掘数据要素潜在价值,不断推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真正把纪检监察“数据宝库”转化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效能。
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