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政协胡国辉:
2.农工党河北省委于鑫:
3.河北经贸大学宋惠敏:
4.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哈伯先:
5.枣强县政协张英:
6.燕山大学刘邦凡:
7.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王树臣:
8.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吴景双:
一、协商式监督是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新概括
二、协商式监督应把握的新特点
三、对协商式监督的新探索
一、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二、进一步认识新时代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特点
三、进一步认识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一、体现协商性特色
二、体现共识性特色
三、体现同向性特色
四、体现互动性特色
五、体现协同性特色
一、明确责任内涵
二、提高委员素质
三、坚持以学促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二、政协党的建设明显加强
三、履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四、提案办理、督办、答复等制度不断完善
五、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在探索中推进
目录
1.唐山市政协胡国辉:
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思考与实践……………………………………………1
2.农工党河北省委于鑫:
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3
3.河北经贸大学宋惠敏:
把协商式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5
4.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哈伯先:
加强基层政协党组织建设的思考………………………………………………7
5.枣强县政协张英:
加强新时代基层政协协商民主…………………………………………………9
6.燕山大学刘邦凡:
创新专门协商机构载体和平台………………………………………………11
7.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王树臣: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路径研究……………………………………………13
8.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吴景双:
新时代基层政协工作的鲜明特色……………………………………………15
以理论研究新成果推动政协事业新发展
庆祝河北省政协成立70周年理论研讨会发言汇编
(河北日报,2020年10月9日)
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思考与实践
唐山市政协胡国辉
一、协商式监督是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新概括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这一论断强调了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系,意味着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而是一种有国家政治制度保障、能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监督。
二、协商式监督应把握的新特点
协商式监督可以是结果监督,但更应侧重过程监督。协商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协商目的是保障结果,重点是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确保决策和工作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协商式监督可以是批评性监督,但更应侧重鼓励性监督。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等方面的工作,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党和政府的周围。
协商式监督可以是提意见的监督,但更应侧重拿建议的监督。要敢于代表各界利益诉求批评建言,监督有关部门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但更要本着和衷共济的原则,提出建设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协商式监督可以是挑错的监督,更应侧重纠错的监督。政协监督不是为了找错和挑错,而是在监督的过程中,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确的东西,通过协商沟通进行及时提醒,形成或达成共识。
三、对协商式监督的新探索
唐山市政协把民主协商作为重要方式,把视察调研作为重要载体,把社情
民意和提案督办作为经常渠道,把媒体互动作为新路径,将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凝聚共识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形成了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民主监督新模式。今年将创新驱动列为“一号协商”,开展了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为议题的议政大会协商,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聚焦20项民心工程开展专题调研监督,形成9份专题视察调研报告,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开展了社情民意专题“一线协商”活动,通过“屏对屏”形式开展监督,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
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农工党河北省委于鑫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有效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有利于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有机统一起来。
一、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政治平台。政协通过支持和保障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政治协商活动,进一步增进其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政协
协商民主弥补了选举民主的不足,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行使和保障。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党和政府就大政方针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在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意见,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二、进一步认识新时代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特点
一是政治优势。随着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日益完善,民主党派拥有广泛的知情渠道,能够提出更具前瞻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优势。与政协其他界别相比,各民主党派有章程约束性、工作规范性和组织纪律性,更有利于政治协商的组织和开展。三是资源优势。民主党派具有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特征。党派界别的政协委员在行使各项职能时能更充分地发挥所长,为发挥政协作用助力。四是作用优势。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共商国是、资政建言提供了重要舞台。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优势,围绕大局提出许多重要的建议和意见,受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进一步认识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要主动担当作为,把本职工作与党派履职结合起来,实现双岗建功。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推动新时代高素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目标,通过人才库建设、优化绩效考核、扩大智力范围等
方式,加强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建设。
把协商式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河北经贸大学宋惠敏
明确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并将其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是当前
人民政协开展有效监督的重要任务。
一、体现协商性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民主效能
协商性是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第一属性。发挥政协监督的民主效能,一是各级政协机关要将协商作为监督的主要方式;二是把开展协商作为主要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协商氛围;三是在协商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协商中要平等交流,深入研讨,提升监督质量。
二、体现共识性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团结效能
协商的目的在于寻求共识。充分发挥其团结效能,一是加强政协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全体政协委员思想认识的高度;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在开展协商式监督中宣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凝聚共识要讲方法提质量,更好地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
三、体现同向性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务实效能
人民政协在监督中始终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一是加强党委领导,推进基层分党组建设,将政协监督工作纳入到党和政府工作部署中;二是聚焦中心工作,优化专项监督的针对性;三是对监督问题按时反馈,对于政府部门办复案件及时开展“回头看”,将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四、体现互动性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平等效能
互动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双向作用的必然要求。彰显平等效能,一是加强政协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及时回复群众关切;二是加强政协与党政部门的互动,就政府部门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监督;三是营造平等协商监督环境,参与各方要互相尊重、真诚沟通、合理批评。
五、体现协同性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资政效能
人民政协在多个层面开展联合攻关。充分发挥资政效能,一是加强政协内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沟通联系作用;二是强化政协上下级联动机制,加强对下级政协指导,提升下级政协工作能力;三是强化力量互借机制,加大与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监督力度。
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人民政协在开展
协商式监督中要紧紧抓住这些特色优势,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治理实效,进而
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加强基层政协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哈伯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的要求,这要求基层政协必须以党组织建设推动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
我省基层政协长期以来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新时代党中央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一是基层政协党的组织体系不完善。由于受到编制数量和委员构成等因素的限制,我省市辖区和县一级的政协大多缺乏机关党组和分党组的机构设置。二是基层政协党组织覆盖面不足。基层政协党员委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由各自的工作单位管理,客观上造成党建培训和考核的困难。三是基层政协党建工作的联系机制存在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从我省实际来看,通过加强基层政协的党组织建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设立基层政协机关党组,完善党的组织体系。《若干意见》中规定,“设区的市级政协和有条件的县级政协可设立机关党组”。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动基层政协机关党组的设立,明确定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运行规范。
第二,加强党的组织体系与人民政协组织体系相互衔接。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通过组织体系之间制度化的衔接和融合,保证人民政协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
第三,创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形式。一是要结合基层政协的界别划分和履职情况,建立专委会分党组或党支部,在机关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政协委员的管理、教育、监督、服务等工作。二是创新党员委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模式,可以在“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原则下,探索党员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生活的新模式。三是探索双重组织生活的衔接模式。
第四,建立常态化的基层政协党组织联系机制。基层政协处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和基层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理应通过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上传下达,向党外委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讲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同时搜集社情民意向党组织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