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
2.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符晓君:
3.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局长韩圣健:
4.省人大常委会财委工委主任倪健:
5.海口海关关长、党委书记施宗伟:
6.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
目录
1.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扛起人大担当……………………1
2.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符晓君:
思想再解放立法促创新…………………………………………………………3
3.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局长韩圣健:
重视制度集成创新加快自贸港法律体系建设…………………………………4
4.省人大常委会财委工委主任倪健:
转变工作思路使立法成为推动发展的法治动力………………………………5
5.海口海关关长、党委书记施宗伟:
坚持立法创新构建自贸港海关监管法律法规体系……………………………6
6.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
创新立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市级立法工作……………………………………7
加快立法创新 夯实自贸港法治保障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大胆解放思想学习研讨会交流发言材料汇编
(海南日报,2021年1月5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建设自由贸易港关键之年。202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在海口召开“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专题调研现场会。省委书记沈晓明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奋力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 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扛起人大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
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民主政治的重要阵地,能不能解放思想,将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关系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发展大局。人大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的工作领域较广,只有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综合能力,创新能力,解决不能解放思想、没有解放思想能力和本领的问题,才能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自贸港建设。
在立法方面,海南作为经济特区可对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通,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后,海南或将被赋予更大立法空间和变通权。如何把国家赋予海南“特殊政策”和“特别立法”落实到位,我们必须在制度集成创新方面积极探索,以立法创新、变通为自贸港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在监督方面,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推动自贸港建设,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人大党员干部要以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出发,按照沈晓明同志的要求,立足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尽可能激活和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现有制度设计中已有的监督渠道、监督方式。
在代表工作方面,解放思想必须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在自贸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代表想履职、会履职、能履职、善履职的能力。首先,要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代表接待选民联系人民群众、关注民生、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第二要加强对代表培训,使代表熟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
让代表懂得履职;第三,要强化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让代表建议能受
重视,能解决问题,能发挥作用,能凝聚人气。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人大工作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我们唯有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树立能“破”、能“想”、能“干”的思想,以创新的思维比能力、比成绩、比干劲,使人大机关工作焕发生机,充满活力,才能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扛起人大的责任担当。
思想再解放 立法促创新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符晓君
海南自贸港立法,需要更加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要着力在如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要在推动和保障制度集成创新上下功夫。自贸港立法要聚焦创新,立法资源要重点用于支持和巩固实践创新成果。无论是体制机制上的大创新,还是具体举措上的微创新,都要在立法层面予以关注。要特别关注在数字经济条件下的制度创新集成。要以系统观念安排和开展涉及创新的立法,发挥创新立法的集成性作用和效益。同时要坚决避免为无用创新和“盆景式”创新进行立法。
要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下功夫。自贸港是最高标准的开放形态和区域,也将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开展自贸港立法,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要更充分、更及时地借鉴、吸纳成功有效的国际通行做法和引领趋势的国际最新规则,增强立法的国际性、时代性,切实做到与时俱进,与发展中的国际经济规则保持更紧密的对接。
要在探索法规体系构建上下功夫。要加强自贸港法规体系框架的研究,明确构成体系的“四梁八柱”和重要项目。要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公认的自贸港的立法经验,要充分发挥各类智库的作用,加强理论研究。要做好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前瞻性。
要在探索立法调整模式上下功夫。长期以来,我们比较习惯于“大而全”的立法调整模式,普遍感觉是几十条以上的文本、分章分节的文本才像一部法。所以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往往都是大题目;起草的草案,大量条款也是“陪衬”条款、从上位法抄来的条款。这不仅会冲淡立法的针对性,影响立法质量,还会影响立法的效率,增加和浪费立法成本。自贸港立法应当紧扣实际需要,该体例完备的要体例完备,该只做若干规定的就做若干规定。要更多地探索灵活高效的立法形式,多开展“小切口”的立法,多立“短法”,以更好地适应自贸港建设的实际需要。
重视制度集成创新 加快自贸港法律体系建设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局长韩圣健
当前,全球投资者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进程高度关注,其中,自贸港建设的法治保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何时出台更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首先,加快立法创新是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打造全球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客观需要。法治保障是最高水平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国家层级的立法,是更高水平的立法。一方面,是以立法形式向全球承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要体现“对外开放新高地”的特殊地位,体现海南自贸港独特的比较优势。
第二,加快立法创新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全球投资者经常关注两个问题,一是海南自贸港的优惠措施是政府的补贴行为还是法律规定的特殊税收政策安排;二是这些特殊的税率和税制安排是地方层面的安排还是中央层面的法律行为,是否具有长期可持续性。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