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司法厅:
2.河南省司法厅:
3.四川省司法厅:
4.山东省司法厅:
5.广东省司法厅:
6.甘肃省司法厅:
2022年7月
目
录
1.黑龙江省司法厅:
出实招办实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力 1
2.河南省司法厅:
以更高站位做优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3
3.四川省司法厅:
强引领优服务建机制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5
4.山东省司法厅:
多举措重实效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7
5.广东省司法厅:
精准发力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 9
6.甘肃省司法厅:
强化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视频推
进会发言材料汇编
(法治日报,2022年6月23日)
出实招办实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力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牢固树立服务乡村振兴就是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将“乡
村振兴法治同行”作为基础工作、重点工程、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担当。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坚决贯彻司法部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厅党委专题部署、深入调研,高标准制定方案,提出18项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具体措施,向省委专题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争取支持,为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开展专项部署。召开全系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营造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活动推进成效纳入省委督察计划和市地考核指标,同步规划,强力推进。2022年1月,由省委督查室牵头,省司法厅具体组织实施,对全省13个市地开展了全覆盖式督察检查,向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挂号整改。
优化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乡村群众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搭台。实现乡镇平台建设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1.3万个,年均办理涉农事项8.9万件。建成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吸收400余名律师组成专家库,2022年以来,接听涉农法律咨询电话2.1万通,满意率达99.3%。帮助偏远乡村和中心城区结业务对子,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平台建设在乡村层面实现了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根本性转变。二是纠纷排查化解靠前。把基层最好的资源力量用在预
防上,接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探索“实体平台支撑、‘四所一
庭’联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要素靠前、非诉‘一站式’解决”的调解工作新格
局。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2万件,其中涉农事项占比达到四分之一,调解在农村大地已深入人心,正在成为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三是法律援助兜底。坚持不让农民打不起官司,持续针对农村降槛扩面,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7%。开展“为乡村群众办实事”系列专项行动,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等便民措施。打破区域限制,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志愿者深入偏远乡村,开展组团式、接力式服务。建立“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马上办、跟进办”工作机制。2021年春节前,大庆市龙凤区落实“五办”机制,为23名农民工成功索要劳动报酬,从受理到法院审结,用时不到40天,确保当事人过上安乐祥和年。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乡村振兴,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涉农领域立法。2021年推动将5部涉农地方性法规一次性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实现当年提报当年公布实施。二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层级延伸下沉,
加强涉农执法监督,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为重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助力打造绿色安全放心农业品牌。三是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六部门出台方案,明确每个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百场法治讲座进乡村”
“送法进乡村”等活动1000余场,将法律送进田间地头、植入农民内心。
以更高站位做优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立足农业大省、农民工大省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
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不断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一是坚持高站位推进。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纳入河南省委“十大战略”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成立以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任务。二是坚持新技术引领。投资5450余万元实施信息化工程,推进“一朵云、两中心、两门户、四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以河南法网为基础,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系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补齐供给短板。三是坚持全方位协同。建立以厅公共法律服务局牵头,普法、律师、人民调解各部门协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建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完成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依托司法所建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法律援助代办点、法律咨询提供点、公证引导点作用。推进12345热线与12348热线归并工作,凝聚工作合力,
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服务专席,年平均提供涉农热线服务约20万次,
占热线服务总量的近40%。升级河南法网,与河南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完善工单流转机制,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实现部省联动。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选配1.3万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5.4万个,
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近20万条,现场服务超过10万次。二是深化乡村法律援助服务。把涉及农资产品质量、土地流转、宅基地、相邻权、征地拆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因病因灾致经济困难的农村居民,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
在留守儿童学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关注农村高频法律纠纷,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人民法院通知人身保护令案件,一律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1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为2万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
请诚信承诺制,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推进实现县乡村
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覆盖,指导各地设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56个,配备
专职人民调解员737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纳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工作方案,共换届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5.2
万个,确保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强有力。
服务抗疫,心怀大局。积极应对2021年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挑战,
出台《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工作彰显人文关怀的意见》,印发抗疫救灾常用法律问题问答手册,发布助力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倡议书,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在救灾点、集中安置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流动受理、上门服务,对因疫情封控导致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实行容缺受理、先行援助。推动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提速降费,涉及救灾防疫的案件鉴定期限从三十个工作日缩减至二十个工作日,落实降费承诺,对涉灾涉疫困难群众司法鉴定事项,
减少费用不少于20%;开通远程办理涉灾证据保全公证绿色通道,办理证据保全
公证2万余份,减免公证费用180万元。
强引领优服务建机制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法治兴,则乡村兴”的理念,通过强引领、
优服务、建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2021年度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突出“四个引领”,强化乡村振兴法治牵引。一是突出法治引领。推动《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管理办法》,出台《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在省委编制的《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编制的《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对“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作了专章专节规划。三是突出改革引领。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按照乡村振兴需求,做好落实法治同行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后半篇文章。四是突出示范引领。全省确立了60个县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示范试点县;在省委省政府对21个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中,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列入了考核指标;省司法厅出台《厅领导班子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任务分工方案》,
形成了厅党委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
优化“四个服务”,增强乡村振兴法治供给。一是优化产业发展法治服务。紧扣乡村产业振兴,为乡村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农村土地流转等开展“法治体检”4700余场次,审查合同10万余份,提出法律建议3万余条。创新开展了“律师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闲置农房流转“三书”模式,已流转384宗,成交额5581.2万元。二是优化民生保障法治服务。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融合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市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乡村群众居住聚集区开设法律服务“超市”,提供智能服务,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就近办。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年均办案量达8万余件;结合四川是劳务大省的实际,着力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去年办理相关案件1.5万余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4.6亿余元。三是优化基层法治环境服务。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全省村(社区)开设法治宣传栏组3.5万个,组建法律服务宣传队伍7000余支。大力
推广“年画释法”“法治小院”“乡贤理事会”“村民说事室”等创新做法,
开展“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评选,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万余件,
成功率达98%以上,成功创建全国民主示范村(社区)233个。四是优化民族地区法治特色服务。在32个民族地区县(市)开展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结对帮扶。
建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