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锐委员代表民革省委发言:
2.徐竹松委员代表民盟省委发言:
3.邱刚委员代表民建省委发言:
4.兰珩委员代表民进省委发言:
5.谷雨委员代表致公党省委发言:
6.何兵委员代表九三学社省委发言:
7.韦庆银同志代表省工商联发言:
8.苟永强委员的发言:
(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
(二)加大《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和督导力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
(四)加大执行力度
(一)强化条线指导
(二)建设智慧法院
(三)建立终本案件库
(四)建立“拟执转破案件库”
(五)推动“立审执监访”一体化
(六)健全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推进立案能力现代化
(二)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三)统筹推进形成诉(执)源治理工作大格局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一)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二)严格依法落实“立案登记制”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四)加强司法监督与保障
(一)加大立案环节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力度
(二)打好执行“组合拳”
(一)对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法明确作出规定
(二)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提升网上立案工作质效
(四)加强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及立案审查监督
(五)在基层法院设立金融法庭
(六)加强有关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
(七)加大拒执罪追诉力度
(一)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
(二)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三)提高执行效率
(四)深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五)充分发挥社会法治力量作用
(六)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培养用好“法律明白人”
(三)强化派出法庭以案释法
目录
1.杨锐委员代表民革省委发言:
着力提升立案、执行质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
2.徐竹松委员代表民盟省委发言:
以法治“组合拳”促司法效率提升……………………………………………3
3.邱刚委员代表民建省委发言:
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保障落细落实立案、执行政策措施………………5
4.兰珩委员代表民进省委发言:
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立案、执行中的突出问题……………………………7
5.谷雨委员代表致公党省委发言: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防“立案难”反弹促“执行难”破解……………………8
6.何兵委员代表九三学社省委发言:
做好民商事案件立案、执行持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10
7.韦庆银同志代表省工商联发言:
分类施策多措并举保障企业权益彰显司法为民……………………………12
8.苟永强委员的发言:
有序有效开展诉源治理不断提升矛盾化解合力……………………………14
努力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汇智聚力
贵州省政协“聚焦提升立案、执行质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协商座谈
会发言材料汇编
(2024年11月27日)
着力提升立案、执行质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杨锐委员代表民革省委发言
近年来,全省法院、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完善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等长效机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提升立案、执行工作质效,建议:
(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建立线上线下智能诉讼服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完善诉讼服务设施,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举措,加大对“贵州移动微法院”“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的宣传、推广、运用力度。创新诉讼服务举措,加强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便民自助立案、自助查询、自助打印等设备,为当事人立案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促进诉前调解系统与立案登记系统之间无缝衔接,探索诉前调解超过一定时限的案件自动导入立案登记程序的机制。
(二)加大《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和督导力度。我省于2023年10月起实施了《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实践中,大量的矛盾纠纷主要还是涌向人民法院,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发挥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等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指导,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平安建设考核,促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落地生根。
(三)加强协调配合,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将下落不明的失信被
执行人纳入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在全省范围进行协查、协控的机制;人民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执行协作与信息互通互享机制;探索相关部门将特殊主体案件化解问题,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探索建立市、县人民政府涉执案件实行跨市级区域交叉执行的机制。公检法等机关加强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
(四)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创新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深度,线上依托执行查控系统对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控,对线上调查未覆盖的部门、区域、行业及时采取线下调查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同时,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状况同步更新,防止涉案企业的隐匿、转移财产等不诚信行为。强化财产处置力度,缩短财产处置周期,与不动产、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提高财产调查效率;充分运用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缩短评估期限,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以法治“组合拳”促司法效率提升
徐竹松委员代表民盟省委发言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及市场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同时,先后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提升企业满意度“十条措施”》等工作方案,大量的工作体现出了司法机关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担当。为进一步破解商事纠纷立案和执行难问题,建议:
(一)强化条线指导,持续跟踪督导。依托全省法院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法院“不立案”投诉督办工作。利用最高人民法院上线的“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以及省法院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监督等处置功能,对全省立案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持续跟踪督导。
(二)建设智慧法院,提升诉讼快捷便利程度。围绕诉讼服务“一次性办好”的目标,聚焦多元解纷、分条裁审、立案服务等业务模块,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和水平。将查询、咨询、立案、退缴费等整合为“一站式”集中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三)建立终本案件库,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推动“终本出清”。设立“终本案件库”,所有终本案件统一由专门团队逐案登记造册、分类管理、集中管理。设立终本案件工作组,依法办理采取或解除查控、强制措施、核查财产线索等已结案件专项工作。对终本案件的恢复执行实行统一监管、专人审查、循环分案,并严格案件终本程序的实质标准、程序条件和审批流程。
(四)建立“拟执转破案件库”,打好执破“组合拳”。依托终本案件管理库,通过调取分析财产信息,筛选识别出无财产的被执行企业,集中清理涉企终本案件,提供给清破庭进行预审查。各级法院应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制度价值,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促进执行和破产案件“双效”提升。
(五)推动“立审执监访”一体化,探索建立执行风险预警机制。以提升案件自动履约率、息诉服判率、降低衍生案件数为目标,构建完善立审执监访各环节衔接机制。同时,建立执行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执登”案号开展执源治理,依法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对案件进行登记后开展执行前财产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六)健全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认真甄别、依法高效核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坚决防止“一刀切”。对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被执行人的发展潜力、资本背景、经营质量等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分析,以“合理设置宽限期”“预处罚通知书”等方式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审慎使用保全、查封等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保障落细落实立案、执行政策措施
邱刚委员代表民建省委发言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涉政治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建设,强化落实立案、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一)推进立案能力现代化,拓宽智慧法院覆盖面。统筹推进省各级法院线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不断优化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立案平台的互联网功能,加快线上立案的便捷度。进一步简化诉讼流程,缩短审理时限。严格执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纠正发号或另约立案等变相不立案举措。为涉案民企开通绿色诉讼通道。
(二)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落实最高院有关指导意见精神,借鉴湖南省高院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协调制定市县两级法院同层级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方案,向人案矛盾特别突出的法院调增员额法官。狠抓“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建设,形成分工负责、默契配合、高质高效的案件快审快处工作模式。切实解决司法辅助人员留不住和辅助人员短缺问题。不断提升法官释法说理的能力水平,确保案件质效和司法裁判公信力。
(三)统筹推进形成诉(执)源治理工作大格局。面向司法需求大的行业或民营企业,联合各级商会(协会)引导涉案企业选择诉前调解、执行调解、公证调解、行业调解等快速定纷止争,实现“以调促治”。加大向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等解纷组织的财政倾斜和经费保障,激励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分解流向法院的案件数量。强化法院与各系统、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协同联动,助力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检察机关受理涉案企业对立案难、执行难的投诉,向在立案登记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承办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涉案企业合法诉讼权益。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失信收益远低于失信成本”的基本预期和价值导向。通过司法惩戒、行政干预和市场发现机制增加失信成本。健全多部门(如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银行等)参与执
行联动机制,打通信息共享的堵点和“梗阻”。选择市(州)、基层两级法院试点设立“执破融合中心”,提高涉企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设立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平台,提升处置效率和回收率,推动执转破消存量。
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立案、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兰珩委员代表民进省委发言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贵州各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破解立案、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各级人民法院辅助人员工作经费保障,确保辅助人员队伍稳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将相关事务外包,分流、减轻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让法官专心办案,提高办案质效。
(二)严格依法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的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根据不同案件情况,简化立案手续和流程。积极完善诉前调解的各种配套措施和制度,建立专业化、高素质、有责任感的调解队伍,提高诉前调解质效,分解法院案件压力。完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网上立案效率。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广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形成的好方法好经验,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