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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系列第1336期(6篇)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六省份发言材料汇编VIP专享

提纲:

1.北京市司法局:

2.四川省司法厅:

3.江苏省司法厅:

4.安徽省司法厅:

5.浙江省司法厅:

6.河北省司法厅:

一、坚持党建引领

二、持续强化保障

三、落实免税政策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强化队伍保障

三、强化经费保障

四、强化制度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进

二、坚持需求导向

三、坚持规范管理

四、坚持示范引领

一、服务网络再优化

二、宣传矩阵广覆盖

三、工作创新增效能

四、特殊群体多关注

五、服务供给再扩大

一、坚持标准筑基

二、坚持数智赋能

三、坚持专业固本

四、坚持创新驱动

五、坚持闭环管理

一、抓统筹

二、抓管理

三、抓重点

四、抓宣传









1.北京市司法局


以首善标准夯实法律援助发展基础…………………………………………1


2.四川省司法厅:


强化“四个保障”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3


3.江苏省司法厅:


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法律援助服务网络…………………………………5


4.安徽省司法厅:


全力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7


5.浙江省司法厅:


五维发力”严守法援工作“生命线”……………………………………9


6.河北省司法厅:


扩面提质以工作质效树法援品牌……………………………………………11











































服务民生促发展律援助提质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六省份发言材料汇编


(法治日报,202563



首善标准夯实法律援助发展基础


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在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主要包


括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基础保障、落实税收政策等三个方面。


一、坚持党建引领,厚植为民理念。


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首善标准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律服务全过程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理念。近三年全市17家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万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效益显著。

一是构建“党建+法律援助”的服务模式。通过党建培训强化法律援助队伍的政治意识,确保服务过程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坚持政府采购中考察法律服务机构党建情况在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岗位设置“党员先锋岗”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纠纷中党员律师冲在前面使困难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全覆盖。北京市建立市--街乡镇-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网络其中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家,区级法律援助中心16家。同时依托街乡镇建立33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近8000,在全市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监狱、驻京部队共建成近600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

三是深化队伍建设夯实人才保障。北京市始终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关键来抓目前全市17家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到45.63%,公职律师占比59.22%。同时将“内部管理”升级为“行业共治”强化优质法律资源赋能市律师协会设置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律协各专业委员会910余名委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建设专家智库,吸纳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的资深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等。

二、持续强化保障,筑牢服务根基。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投入”的多元


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兜底民生需求。北京市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保障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自2022年起,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国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举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

二是调整援助补贴标准确保基础服务。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修订《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并根据案件所处不同阶段科学设定阶梯式补贴标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事业,依托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先后启动实施“惠农公益法律服务”“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公益法律服务”等近二十个法律援公益项目。

三、落实免税政策,释放制度红利。


为保障法律援助法正确实施鼓励律师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免税政策落实到位,北京市通过创新完善政府采购、开票办税和补贴支付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法律援助补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双免征”极大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效。







































强化“四个保障”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川省司法厅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强化“组织、队伍、经费、制度”四个保障构建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6万件、提供法律咨询99.73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14亿余元多次受到司法部表彰。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位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委、省政府连续14年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对各市(州)政府开展法律援助事项的评价体系司法厅按季度调度和通报各市州)开展情况,将法律援助打造成了四川服务保障民生领域的“金字招牌”。

二是完善法援机构。实现了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


三是延伸服务站点。在乡镇、村社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


覆盖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四川是劳务输出大省在省外川籍农民工集中地设立


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货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服


务驿站探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


二、强化队伍保障,形成强大合力。


一是配齐配强法援工作人员。二是充实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在省本级遴选1082名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在全省各市州)以市级为单位组建21个法律援助律师库。联合高校、群团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4504名。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按照法律援助“全员参训”的目标2024开展培训356场次。四是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

三、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压实市县财政保障责任。针对过去个别市县财政对法律援助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在制定法律援助民生实事考核指标中对市县两级财政匹配资金提出了最低保障额度,随着经济发展适度调增。

二是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联合财政厅出台《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综合考虑办案往返距离、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新调整了补贴标准。同时格经费管理,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四、强化制度保障,推动高效发展。












一是建立川渝两地法援协同制度。将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纳入川渝两地人大协同立法重点项目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对法律援助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实现川渝两地法援事项范围一致、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情形一致、经济困难标准“互认”、法律援助案件协同办理。

二是建立经济困难标准认定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与核查办法》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制度。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我们在全省遴选15家律师事务所与15个民族县开展为期三年的“驻式”法律援助对口帮扶。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标司法部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构建线上与线下、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为一体的质量监管系列制度。搭建全省案件质量评估平台建立由21个市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40余名律组成的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形成“制度+平台+专家”的案件监管格局,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苏省司法厅



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援助需求,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持高位推进,加强协调联动,汇集站点建设“凝聚力”。


江苏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在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扎实有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目标统推进落实将工作站点建设运行经验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形式对站点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在法院立案大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职工服务中心等嵌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与依托部门单位共用硬件设施、共享信息资源,结对组团”推进工作站点建设。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出台《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为站点建


设运行提供制度依据,明确工作站点建设标准、工作职责等。


二、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合理布局,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


紧盯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工作站点为辅助的便民服务网络。全省共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475个、联络点18331个,站点覆盖率达92.8%

一是“就近”设立联络点。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频发村、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二是“就事”成立工作站。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法律服


务需求量较大的场所成立工作站协同有关部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就人”创设服务载体。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校园、劳动就业市场等嵌入工作站点,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新就业群体等“量身定制”服务举措。

四是“就便”打造服务平台。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巡回开展服务。打造“云端法律援助工作站”,灵活回应群众法律










务需求。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运行实效,确保服务提供“高品质”。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等制度加强工作站点规范化改造。

二是提升服务实效。在做好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常规动作”的同时提供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延伸服务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矛盾纠纷预警、即时解咨询、远程受理申请。

三是注重效果导向。完善“站点转换”机制,实现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


全省将144个联络点升级为工作站将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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