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亚军
2022年9月23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亚军
2022年9月23日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此命令:
一、全市各县(市、区,含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均为一级火险县级单位,全市全域为防火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围场、丰宁、隆化、御道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6月15日);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围场、丰宁、隆化、御道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二、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其它时间使用明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草原高火险区,规定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发布政府决定、命令,采取封山管理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林木、林地、草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