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
代表大会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一
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4月2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实践“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大会强调,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跟紧跟上、坚决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扭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必须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权利监督执纪问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信任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