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3〕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市委决定派出3个巡察组,对榕城区仙桥街道,揭东区云路镇,普宁市军埠镇和里湖镇,揭西县塔头镇,惠来县葵潭镇等6个镇街党(工)委提级开展美丽圩镇创建(城中村改造)专项巡察,进驻时间从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
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盯被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落实美丽圩镇创建工作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情况,紧盯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紧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涉嫌权力腐败的问题,紧盯贪污、截留、挪用等涉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根据需要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辖区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其他镇街美丽圩镇创建情况。
进驻期间,市委各巡察组专门开通值班电话、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