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益农镇东江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02月25日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规划意见).pdf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pdf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xx征补告〔2023〕257号)
因益农镇建设工矿仓储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东江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40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益农镇东江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被征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