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xx 0802交罚[2024]0142号
姓名:陈路
住址:xx北流市六麻镇
违法事实及证据: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慧清、朱波查看非现场执法系统时发现,于2024年01月20日05时55分,xxKR9237(xxK0862挂)车途经G241线K3159+400M路段非现场监测点时因超载被监测点的监测设备抓拍到。经核查,当时是姚立海驾驶的xxKR9237(xxK0862挂)车,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汽车,轴数为6轴,轮数为22轮,运输货物为水泥,由平南开往容县,途经检测点显示该车车货总重70.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国家限定该类型车车货总重49吨,车货总重已超限值21.85吨,超限率为44.59%,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及以上。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