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的提醒函
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要助力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疫药品、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和粮食、蔬菜、肉蛋奶、速冻食品等生活物资网络交易秩序,最大程度保护人民利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醒如下:
一要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发布的审核义务,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查监控,及时优化系统及规则,适当提高对销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经营者的抽查比例,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平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开展调查,坚决杜绝平台内经营者发“疫情财”情况出现,及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
二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依法依规“亮照、亮证、亮规则”,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规范开展经营。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借疫情实施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因临时短缺、物流配送困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交付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提供退款、换货、补差价等选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平台经营者严格按照《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主动管控异常定价行为,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价格稳定。
四要严格落实保障供应责任。积极响应网络零售需求变化,做好规划和预案,对涉疫物资日常采购、供应情况加大监测力度,适当增加库存储备,加强备货补货、仓储调度、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确保供应不断不乱。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保障配送不停不慢,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五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把好外卖入网经营关,排查清理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三无”外卖,保障人民群众“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