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丽同志(女)任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唐琨同志任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群同志(女)任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陈国栋同志任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茂灵同志(女)任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南宁市骨科疾病研究所、南宁市儿童医院、南宁市妇产医院)副院长(副所长),免去其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南宁市分娩镇痛技术研究所)院长(所长)职务;
方万生同志任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