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韦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韦坚同志任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长职务;
陈鑫同志任南宁市教育局总督学(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潘耿华同志任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梁艺同志任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南宁市骨科疾病研究所、南宁市儿童医院、南宁市妇产医院)院长(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思光同志任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南宁市骨科疾病研究所、南宁市儿童医院、南宁市妇产医院)副院长(副所长)(试用期1年);
黄伟强同志任南宁市第八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温丽容同志(女)任南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