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陆雪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陆雪莹同志(女)任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黄志华同志任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冯忠明同志任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和兼任的南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方小玉同志(女)任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李影同志(女)任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协调指导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黄汉锋同志任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健燕同志(女)任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儿童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研究所、南宁市呼吸道疾病研究所、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副院长(副所长),免去其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广西艾滋病临床治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