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戴荣梅等二十七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23年3月29日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戴荣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龚国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黎文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韦鹏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清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友爱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仁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梁家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洪令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陆进倩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正婷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吴超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