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任务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
(一)困难家庭劳动者
(二)应届毕业生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三、培训类型
1、家政类项目(8个):围绕“一老一小一患”等群体迫切需求的家政类职业(工种)项目
2、建工类项目(5个):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室内装修行业从业人员比重大的职业(工种)项目
3、米粉类项目(4个):围绕广西特色米粉产业
(二)岗位技能培训
四、补贴标准及申报流程
五、培训机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二)严格政策执行
(三)规范过程管理
(四)提高服务水平
(五)强化资金监管
七、材料报送
关于做好西乡塘区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及南宁市相关细则,现就做好城区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2年辖区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2200人次(其中:企业技能培训900人次、五类人员技能培训1300人次)。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
(一)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以上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以上享受补贴人员需在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三、培训类型
(一)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南宁市落实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开展家政类、建工类和广西特色米粉类职业(工种)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家政类项目(8个):围绕“一老一小一患”等群体迫切需求的家政类职业(工种)项目,重点培养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母婴护理(月嫂)、老人照料、家庭生活照料、家居保洁、病患陪护工等技能人才。
2、建工类项目(5个):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室内装修行业从业人员比重大的职业(工种)项目,重点培养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镶贴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技能人才。
3、米粉类项目(4个):围绕广西特色米粉产业,重点培养螺蛳粉制作工、桂林米粉制作工、老友粉制作工、玉林牛腩粉制作工等米粉制作行业技能人才。
(二)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产业工人培训,优先以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开展在岗技能培训,鼓励重点企业、龙头企业联合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