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学习时间
二、学习地点
三、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党政办
四、参学要求
1.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2.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3.请带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请参学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xx字〔2024〕11号关于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加扎实有效推动学校今年各项工作,校党委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3点。
二、学习地点
xx三会议室。
三、参学人员
1.学校全体党政领导;
2.党政办,纪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