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县政府第3次党组会议、第4次常务会、县长专题会的通知
2022-04-07
经研究,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县政府617会议室召开县政府第3次党组会议,随后召开第4次常务会、县长专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第3次党组会议议题
(一)书面传达学习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2.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3.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精神。
4.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讲话精神。
5.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精神。
6.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精神。
7.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讲话精神。
8.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文字摘要)
9.学习《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2)》
10.学习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传达学习
县信访局带领学习《关于首批8件信访问题倒查问责情况的通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参加)
县统计局带领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的规定》(县发改委、县科商经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发区、各乡镇参加)
二、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议题
(一)县卫健委汇报:关于泾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商经局、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各乡镇参加)
(二)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商经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参加)
(三)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关于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有关情况(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扬子鳄保护站、各乡镇参加)
(四)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关于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参加)
(五)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关于泾县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科商经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各乡镇参加)
(六)县生态环境分局汇报:关于泾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情况(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科商经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参加)
(七)县文旅局汇报:关于《皖南云岭旅游区5A景区创建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县文旅集团、云岭镇参加)
(八)县司法局汇报:关于法治泾县建设规划(2021-2025)有关情况(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科商经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参加)
(九)县司法局汇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有关情况(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数据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参加)
(十)县司法局汇报: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有关情况(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参加)
(十一)县司法局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