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国有金融在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三、坚持不懈强化国有金融管理和风险防范
四、完善国有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五、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机制
六、加快提升国有金融治理水平
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4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副部长xx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共有2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加强跟踪监督,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金融管理和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切实推动国有金融持续做优做强和高质量发展。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国有金融在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中的作用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更充分地发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协调方面的职能作用。有的出席人员认为,推进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研究破题,目前我国金融企业对科技创新的价值评估、风险预判能力较弱,科技人员对市场需求、技术实际应用的掌控能力也有不足,导致金融与科技融合存在困难。建议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将发展科技金融作为重点任务,花大力气突破难点堵点,形成具有我国独特优势的高新技术天使投融资体系、风险投融资体系和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好支撑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于非国有金融机构难以或不愿承担的金融扶持任务,国有金融企业也较为审慎,其服务大局的主导、引领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建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提高风险量化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明晰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引导、带动和保障作用。有的出席人员认为,金融行业政商不分,金融机构角色紊乱、功能错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应坚持从政策性金融服务国家政策的定位出发,明确政策性信贷、保险业务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专责经办。
二、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还有待提高,不少资金还在金融领域内部沉淀空转,未直达实体。应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考核指标既要看规模和盈利水平,也要看资金流向的有效性;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合作,加强对资金空转行为的监测和查处。有的出席人员认为,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方面应有更加具体的措施,可以研究明确国有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比例要求。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差异化发展存在着不少的堵点,建议深入调研,拿出具体措施促进国有中小金融机构在各自领域内实现差异化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
三、坚持不懈强化国有金融管理和风险防范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强化国有金融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机构风险预判和管控能力。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就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在防范政府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