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数据资源处484办公室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5-6880048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csdsjglzx@126.com
关于《盐城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盐城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8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9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