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则风电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华宁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100兆瓦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65965.47万元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华宁县起则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玉溪市华宁县起则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玉发改请〔2022〕9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起则风电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玉溪市华宁县起则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111—530000—04—01—245996)。
项目单位为中广核玉溪华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溪市华宁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100兆瓦,主要建设18台风电机组,其中单机容量3.6兆瓦风电机组2台,单机容量5.25兆瓦风电机组5台,单机容量6.05兆瓦风电机组11台。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65965.47万元,静态总投资64916.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0%计,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从商业银行贷款。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