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年度南一片区第一批次征地前期工作方案的批复
2022年3月14日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2022年度南一片区第一批次征地前期工作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2〕47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2022年度南一片区第一批次征地前期工作方案》,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022年3月9日
2022年度南一片区第一批次征地前期工作方案
2022年度南一片区第一批次征地前期工作方案包含平南县大安镇小蒙村220千伏变电站一个项目。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大安镇政府来函,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范围
平南县大安镇小蒙村220千伏变电站项目用地位于平南县大安镇小蒙村邦角屯,用地面积约50亩(以实际丈量统计为准)。
二、安置办法
(一)生活生产预留安置地面积和选址
根据《南二片区关于220KV绣锦变电站工程项目用地征拆工作会议纪要》决定,该项目用地按13%/亩的标准预留生产生活用地,采取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补偿,补偿标准参考征收大成园区污水处理厂用地时650元/㎡的货币方式进行补偿。
该项目不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
三、资金概算
(一)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20〕2号)文件执行。该项目位于平南县大安镇小蒙村,按照平南县第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7613元/亩。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平南县新一轮被征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平政办发〔2020〕11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生产生活扶持奖励
根据《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2020年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通〔2020〕40号)文件和《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