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原则同意《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
二、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林地、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体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螺阳镇锦东村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螺阳镇、崇武镇、净峰镇、辋川镇人民政府:
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报的《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安县螺阳镇锦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惠安县崇武镇溪底村村庄规划(2022-2035)》《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村庄规划(2020-2035)》《惠安县辋川镇峰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各相关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