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设立自治区级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分别称柳州经开区、梧州经开区)
二、柳州、梧州市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的柳州经开区、梧州经开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三、柳州、梧州市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相关要求
四、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指导和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柳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桂政函〔2021〕2号)
柳州、梧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
你们关于设立自治区级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自治区级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分别称柳州经开区、梧州经开区)。柳州经开区总规划面积12.79平方公里,梧州经开区总规划面积10.23平方公里。柳州经开区、梧州经开区区域范围为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审核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柳州、梧州市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的柳州经开区、梧州经开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