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强政发〔2023〕270号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国兵等同志首次岗位聘用的批复
强政发〔2023〕270号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强湾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李国兵等同志首次岗位聘用的报告》、《关于李东同志首次岗位聘用的报告》、《关于金子涵等同志首次岗位聘用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李国兵 岗位等级:工勤五级;
刘 德 岗位等级:工勤五级;
李 东 岗位等级:工勤五级;
金子涵 岗位等级:九级管理岗位。
聘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8年7月20日。
此复。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