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场地设施保障效能
1.持续推进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2.持续完善室外健身设施管护机制
3.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盘活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存量
5.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
二、丰富赛事活动服务供给
6.做大做强“魅力江苏最美体育”品牌赛事活动
7.办好“全民健身日”、“6·10”题词、行走大运河、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
8.打造“幸福江苏”群众性赛事活动体系
9.组队参加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全民健身大会、第三届“长三角”体育节等赛事活动
10.完成全省年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调查
三、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11.加强体育社团标准化建设
12.扶持基层俱乐部、草根社团、民间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发展
13.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管理
14.完成800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晋升和2000名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再培训工作
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5.完成《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
16.开展《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宣贯
17.与发改委联合起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评估办法》
18.与省卫健委联合研制《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三年行动计划》
19.研究制定《江苏省运动积分办法(试行)》
20.完成“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是否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等9个“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抽查
五、提高全民健身数字化水平
21.持续迭代省健身设施器材、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省公共体育场馆、省社区运动会等4个已有平台功能
22.配合省体育局信息中心推动一级及以下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一网通办”
23.申请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的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完成客流系统与总局、省局场馆管理平台对接
24.开展全省群体干部数字化工作轮训
六、凝聚全民健身工作合力
25.召开江苏省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26.推动各级政府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7.加强与省发改、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总工会、妇联、残联、民宗等部门的合作
28.深化体卫融合
29.落实群众体育安全管理责任
30.完成群众体育其他工作
2023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41号),深化群众体育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为加快体育强省、健康江苏建设贡献力量。
一、提升场地设施保障效能
1.持续推进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全年体育部门参与新建改建体育公园(广场)50个、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会同发改委谋划省内健身步道互联互通工作,开展各地现有步道、绿道、骑行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等建设情况,启动省级健身步道联通建设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沿大运河、沿长江或区域范围内互联互通的健身步道。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灯光球场、长者运动之家、社区健身房。
2.持续完善室外健身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体系中“室外健身设施抽检完好率”要求,把室外健身设施器材完好率继续纳入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完成50000件一代路径器材更新。
3.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100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向社会开放发放补贴。
4.盘活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存量,提高管理、运营、服务效益,开展体育公园(广场)管理运行服务情况调研,评选“江苏省示范体育公园”。
5.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完成《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2017年版)》报批稿。
二、丰富赛事活动服务供给
6.做大做强“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提升影响力和辐射力。
7.办好“全民健身日”、“6·10”题词、行走大运河、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举办江苏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首届江苏省社区运动会、第四届全省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活动。
8.打造“幸福江苏”群众性赛事活动体系。支持各类民间比赛、社会俱乐部联赛等业余赛事活动。广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9.组队参加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全民健身大会、第三届“长三角”体育节等赛事活动。
10.完成全省年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调查。
三、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11.加强体育社团标准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协会制定项目业余锻炼等级评定办法。
12.扶持基层俱乐部、草根社团、民间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发展,推动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
13.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