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
二、聚焦问题
三、压实责任
在XX区优化营商环境暨规范执法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规范执法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刻剖析当前我区监管执法领域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担当,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全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刚才,区司法局的同志通报了相关情况,指出了当前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在监管执法领域的得分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这个差距,不仅仅是几个数字的对比,更是企业对我们执法工作最直接、最真实的感受和评价。它像一面镜子,清晰地照出了我们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效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区域竞争的核心要素,执法工作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平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信心、投资者的决心,最终决定着我们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未来。我们必须正视问题、直面挑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持久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规范行政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区域经济的“生命线”。而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正是培育这片沃土最关键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规范执法与营商环境之间的内在逻辑和辩证关系。
首先,规范执法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基石。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所有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的前提。如果执法不公、标准不一,甚至存在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就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严重挫伤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根基。反之,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才能让企业家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而不是放在“搞关系”“跑门路”上。这不仅是对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更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根本要求。全区各执法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理念,将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执法环节之中。
其次,规范执法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核心。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直接的体现,执法人员的形象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一次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损害的可能不仅仅是当事企业的利益,更是整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企的政策措施,但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能否打通,最终还是要靠一线的执法人员去落实。如果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程序失范,甚至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再好的政策也会在执行中变味、走样,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最后,规范执法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保障。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越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越需要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们敢闯、敢干、敢投。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工作必须从传统的“管理者”思维向“服务者”思维转变。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对违法行为“亮剑”,又要体现执法“温度”,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多一些理解和支持。要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对于一些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更多地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给企业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和空间。这种“有温度”的执法,传递的是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和爱护,能够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从而将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创新要素吸引到我们XX区来。
二、聚焦问题,以精准有力的举措破解监管执法领域的难点堵点
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针对当前我区在监管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理念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拿出切实可行的硬招实招,逐项破解、逐一击破。
第一,坚决推动执法理念的深刻变革,实现从“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的根本转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执法理念的偏差是导致一切执法问题的根源。全区所有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必须彻底摒弃“管、卡、压”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是本职、监管是责任”的新理念。一要强化换位思考意识。要把自己放在企业家的位置上想问题、作决策,深刻体会企业经营的不易和发展的渴望。在执法过程中,要多问一句“企业有什么困难”,多想一步“我们能为企业做些什么”,用真诚的服务赢得企业的理解和尊重。二要树立“无事不扰”理念。要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和风险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要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三要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不仅是权力的行使,更是法律的宣讲。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充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