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100%编制防坍塌专项施工方案
3、建筑施工有限空间100%纳入监管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违法行为得到初步遏制
5、建筑业事故总量、事故起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2、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
3、突出加强污水管网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1、严肃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三)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1、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2、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3、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
4、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惩戒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强化巡查督促指导
(三)严肃责任追究
白沙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湛江市委市政府、雷州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以及污水管网地下工程关键节点特别是地面塌陷、井上井下应急联动、有限空间中毒的安全风险管控。严肃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要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坚决遏制建筑业事故多发势头,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最严厉的问责,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2020年具体目标: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100%编制防坍塌专项施工方案;
3、建筑施工有限空间100%纳入监管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违法行为得到初步遏制;
5、建筑业事故总量、事故起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20年6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排查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本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详见附表)及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情况报告,制定后报镇政府,再由镇政府报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同)汇总。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可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提供的标准、方法开展。
(二)整治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的原则,针对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建筑工地重大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规划建设办、交管所、水管所要将此次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镇政府。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规定,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2、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管 控。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及其所属租赁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3、突出加强污水管网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污水管网地下空间作业单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