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不够深入
(二)党性锤炼不够严格
(三)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四)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紧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二)着力加强党性锻炼
(三)始终坚守人民立场
(四)聚力攻坚担当作为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2025年度县税务局委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局党委和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税务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将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干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党委班子及成员紧扣会议主题,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要求,结合学习研讨收获、征求意见情况、谈心谈话内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检视,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党委班子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在政治忠诚的纯度、政治能力的高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理论武装的系统性、转化性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存在“应景式”“任务式”倾向,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关于经济与税收、发展与安全、改革与法治等重要论述的深层逻辑和内在联系钻研不够透彻。中心组学习有时与税收业务结合不够紧密,研讨交流的深度和碰撞不足,未能完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税收工作、破解发展难题、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思路和务实举措。例如,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中央部署的战略性改革任务,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不够,结合县域经济实际提出针对性落实建议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存在温差。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前,有时更多地从业务层面、技术角度思考问题,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税收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敏锐性不够强。对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但在创造性抓落实、结合县域实际细化实化方面,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例如,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重大政治任务中,虽然全力以赴确保了政策落地,但在政策效应分析、风险精准防控、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等方面的政治考量和工作精细化程度仍有不足,未能完全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稳定社会预期的强大政治效能。
三是政治机关意识树得不够牢固。对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认识有时停留在口号层面,未能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部署推进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执法等重点工作时,对其背后蕴含的政治意义、承担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强调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单纯业务观”。党委班子在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收好税、带好队”本身就是重大政治任务方面,思想引领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党委班子始终坚持把党性锻炼作为终身课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新时代党员干部标准,在党性锤炼的经常性、严肃性上还需下更大功夫。
一是党性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有待提升。组织开展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式方法相对传统,多以集中学习、理论灌输、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为主,虽然也尝试引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但总体上形式不够新颖,与90后、00后青年干部的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结合不够紧密。教育内容有时与税收工作实际、干部思想动态贴得不紧,未能有效触及灵魂、引发共鸣。例如,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时,有时满足于通报案例、观看警示片,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引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反思做得不够,教育的震慑力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不足。班子民主生活会虽然能够按规定程序召开,但有时存在“辣味”不足的问题,自我批评有时“犹抱琵琶半遮面”,怕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有时“和风细雨”,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交锋,以希望要求代替批评意见,“红脸出汗”的效果不够明显。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够严格,存在程序化、形式化倾向,部分支部活动记录规范但实际效果打折扣,未能充分发挥锤炼党性的“熔炉”作用。
三是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的深度广度不够。虽然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但在实践中,“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党建工作有时习惯于就党建抓党建,与组织收入、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中心任务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引领税收业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例如,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参与急难险重任务方面,常态化、机制化建设不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攻坚改革难题中的标杆效应不够突出。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联动不够紧密,未能完全形成“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良性循环。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党委班子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依法治税,严守纪律规矩,但在践行“三个敬畏”的自觉性、坚定性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根不够深。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方面,虽然持续优化服务举措,但主动问需、精准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有时更多关注办税服务厅窗口的“硬环境”和流程的“线上化”,对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办税缴费痛点、难点、堵点调研不够深入,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提升。例如,在推广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等“非接触式”办税过程中,对老年群体、文化程度较低人群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考虑不够周全,配套的线下辅导和兜底服务不够到位。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有时回应不够迅速,解释不够耐心细致。
二是组织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强化。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存在“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够严格、会前酝酿沟通不够充分的情况,导致个别议题讨论不够深入。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或“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虽然坚持了基本程序,但在深入考察了解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时方式方法不够多样,精准识人用人的水平有待提高。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时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
三是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对税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有时停留在表面,深入理解、精准把握、自觉运用的能力有待加强。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虽然强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但个别时候仍存在机械执法、简单执法的情况,未能充分体现执法温度。对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特别是在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点。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不够严格,例如在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有大原则,但精细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督还有提升空间。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党委班子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担当作为,但对照税收现代化目标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在攻坚克难、创新突破、追求卓越方面仍有差距。
一是组织税费收入的质效有待提升。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带来的影响,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确保收入量与质的统一上,前瞻性研究和精准施策能力有待加强。有时过于强调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对税源结构分析、潜在风险研判、收入可持续性研究不够深入。在落实“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政治要求上,虽然三令五申,但对基层可能存在的收入压力传导变形风险,监督检查和纠偏力度仍需加大。税费协同共治格局构建不够深入,信息共享、联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够精准高效。虽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但在政策宣传解读的通俗性、精准性上还有提升空间,部分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不够,影响了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时不够畅通,例如在办理留抵退税等业务时,虽然流程不断优化,但系统稳定性、审核效率、风险防控的平衡等方面,仍有纳税人反映体验感不佳。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评估和反馈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及时根据政策效应和市场主体反馈动态优化服务和管理措施。
三是税收监管和服务的平衡点把握不够精准。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以数治税”过程中,如何既有效防范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又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经营纳税人的干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找到最佳平衡点的能力有待提高。税收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不够高,风险识别、预警、应对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增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化应用有待深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四是改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弱。面对税收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例如,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先进地区,在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上步子不够大、亮点不够多。对基层在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诉求,主动协调解决、提供支持保障不够及时有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党委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越来越严的基调,在责任压实、监督执纪、作风建设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党委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有时存在“按部就班”现象,结合税务系统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双重特点,创造性落实上级部署、解决自身突出问题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部署、轻检查”的情况,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得不够紧、不够实。主体责任清单不够细化具体,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和精度有待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日常监督的探头作用不够灵敏,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时存在“泛泛而谈”或“事后监督”的情况,嵌入业务流程、实施过程监督的机制不够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不够规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做得不够到位。
三是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系统内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例如,会议、文件、报表有时仍然偏多,基层负担有待进一步减轻。调查研究有时“走马观花”,深入一线解剖麻雀、解决实际问题不够。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方面,虽然推行了“最多跑一次”“非接触式”办税,但“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个别现象仍未根除,部分干部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效率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还有差距。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