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
要点解读
据教育部网站获悉,为加快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县中振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行动计划》明确五大任务
一要扩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二要提质量,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进“五育”融合发展,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三要强保障,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省、市两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县中的投入支持力度,优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按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四要优生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严格规范县中办学行为,深化评价改革,整治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禁止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
五要促融通,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持续优化职普结构,推进职普协调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八大行动
一是教育资源扩容行动,建立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现有普通高中挖潜扩容,新建一批普通高中;
二是办学条件改善行动,完善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
三是课程教学提质行动,严格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加强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教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