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
1.纪律教育不够重视
2.纪律建设不够经常
3.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4.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责任追究还不力
6.高度重视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
7.在党建工作中加强领导、理清思路
8.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好
9.自身党性锤炼抓得不深不紧
10.政治素养有待提高
11.重视程度不够
12.教育管理还不到位
13.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1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5.动真碰硬力度不够
16.标本兼治方法不多
17.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深不细
18.对干部管理要求不严格
19.压力传导还不到位
20.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还不够到位
2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22.对干部的监督问责力度不大
23.党内监督的效果有待严肃
24.“一岗双责”落实还需强化
25.权力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
2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需加强
27.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28.廉政教育方式创新不足
29.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0.严抓严管不够
31.在纪律审查上严的不够
32.自我要求不够严格
33.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
34.对基层单位严守纪律情况督导检查不到位
35.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36.落实从严治党的主动性不够
37.履行“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到位
3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39.“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压得还不够实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问题汇总(二)
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
1.纪律教育不够重视。把党纪学习教育简单归于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指导和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常态化制度安排,党纪教育犹如“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不扎实,成效不明显。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不够,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视法律“高压线”多一些,纪律“红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补缴党费这件事情上,政治规矩意识还比较淡薄。
2.纪律建设不够经常。对新的《准则》《条例》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到位,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执行不够严格,缺乏持之以恒用党的纪律要求来规范自己,自律意识还不够经常。总认为只要兢兢业业把工作干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就行,以致在遵规守纪方面没有对自己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自加压力、负重前行、拼搏奋进的激情有所减弱,忽视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对个人素质提升的重要性。同时,受能力制约,日常对所属人员在执行纪律方面的教育有限。
3.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不强,简单地把讲规矩、守纪律理解为“听话”的层面,政治敏锐性不强。比如,看到一些网络谣言、收到一些手机“段子”、听到一些不当言论等,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层面去理解、去把握,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挺身而出,进行正确的引导,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有时过多考虑了人情世故,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有宴请、随礼现象。
4.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比如政府“权力清单”制定公布工作推进不快,权力“家底”晒得不充分,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仍需进一步深入落实。二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如在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自己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得还不够,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观念,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等方面办法不多,我市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还没能得到根本好转,信访维稳工作压力仍然很大。
5.责任追究还不力。有时出于保护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的考虑,在执纪
上口头强调的多,动真碰硬不够,存在高举轻放现象。个别部门和职工仍然存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这方面我们效能问责的力度还不大,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办法还不多。
6.高度重视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在自身不越雷池、不触红线的基础上,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定期开展约谈和自查自纠,把常提醒、常监督要求落到了实处。但有时由于老好人思想作怪,虽然做到了“常”,但还没有做到“严”,比如目前只是集中对分管和联系部门宣讲了六中全会精神,对如何贯彻《准则》和《条例》未能形成具体的措施,也没有很好地把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同开展日常工作统筹起来。一些工作满足于会上讲道理、提要求,只和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过集体廉政约谈,但没有一对一廉政约谈和谈心谈话,动真碰硬、触及思想灵魂做得不好,对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7.在党建工作中加强领导、理清思路,落实责任的工作力度尚待强化。比如,在年初的工作部署会上党建工作做到了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在推动落实方面做得不好,去年一共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没有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问题,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提出新思路。同时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党组织监督等方面做得不够好。比如,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积极参与度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痛不痒,“辣味”不够,提出的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甚至演变成了工作汇报会,进行表扬与相互表扬。
8.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好。廉政教育抓得不好,存在经验主义,习惯于用老办法做新形势下的廉政工作,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动向新要求把握得不准确、不全面,比如,在徐才厚、李东生、李春城、李崇禧等人的贪腐案件发生后,认为这些案件不是在工商部门发生的,离我们还比较远,思想上没有立马引起高度重视,组织学习这些典型案件的力度、深度都不够。同时,党风廉政监督不够,存在被动应付,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在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措施乏力。如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都还没有出台。
9.自身党性锤炼抓得不深不紧,思想政治建设成效不够好。比如,在政治学习中,存在囫囵吞枣的现象,没有很好的思索消化,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又如,自己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就对干部同事,包括自己在内,存
在着只要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有所松懈。
10.政治素养有待提高。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措施不足,对如何用理论武装头脑的思考和研究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警示性认识不足,更注重正面典型的引导,对反面典型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的作用认识不足。
11.重视程度不够,对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形式不够活跃,多数的组织生活内容都是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或上级文件精神,与党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创新组织生活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到位。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有时顾面子、讲人情,面对别人的缺点和问题,以提醒代替批评,存在“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义现象,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还有待提升。三是谈心谈话不够深入。与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多数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谈问题、谈缺点不够。
12.教育管理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掌握不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不够。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的覆盖面不宽、纵深度不足、经常性不够的问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问题事后惩戒较多,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不够。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到位。存在重安排部署、轻工作实效,重评先、轻追责的问题。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还不健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某些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问题,有时“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致使责任制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
13.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坚持党建工作亲自抓、一班人共同抓,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齐谋划、一齐部署、一齐推动,但有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有力,被动应付多,主动过问少;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不能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基层不够,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重要内容,但在党委主体责任的定位上还不够精准,在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
有时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抓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足,有时还是依照往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老套路,有时用行动一致代替了思想一致;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缺失,没有及时组织跟踪监督检查活动,或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15.动真碰硬力度不够。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但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存在老好人主义思想;有时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惩处之剑“高举轻放”,“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不够,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基层少数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反映较多。
16.标本兼治方法不多。坚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但在问题根源的认识上还有欠缺,在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上还没有建立有效机制;对卫生、涉农等领域和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还存在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在执行“六项纪律”上还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在制度落实上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长期持续性,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17.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深不细,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履行不充分。对抓好党建促发展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性认识不明确,定位不准,存在着以经济工作代替党建工作和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目标责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要求不具体,工作考核评价重经济、轻党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依赖于分管领导,热衷于上墙贴版面、作资料,应付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党员“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双议双评”等基本制度坚持不经常,软弱涣散村班子整顿过分强调客观原因,下的功夫不大,办法不多,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整顿效果不明显,村社干部和党员培养教育机制不健全,后备人才匮乏,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作用发挥不充分。
18.对干部管理要求不严格,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有老好人思想。对一般干部管理较严,对班子成员要求较松,对班子成员中年轻干部要求严,没有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落实上时紧时松,登记考核坚持不经常,对镇村干
部到岗、纪律遵守要求不严,对工作落实出现重大失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怕处理了这个人影响了下一件事,睁只眼闭只眼,当“老好人”。
19.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抓书记”的力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局委“一把手”抓党建的主业主责意识不强,对业务工作投入精力多,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
20.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还不够到位。日常工作中,有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对于抓基层、打基础和改作风、肃党纪工作,没有做到始终扭住不放。抓党风廉政建设,办法不多、手腕不硬,对个别不适应岗位的干部,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整、及时处理;对个别涉及群体多、具有普遍特点的党风廉政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从去年查办案件看,党政纪处分X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X人,这充分说明了我县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任重而道远。
2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全,没有实现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抓得不紧,重使用轻教育。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基层单位的指导督促、跟踪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