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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VIP免费

提纲:

2023年03月15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20230315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2023年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15日至615日,其中420日至5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15日至1115日,其中101日至31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根据实际情况,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北部林区(大小兴安岭林区)可视情况规定夏季森林防火期。

二、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当依法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

三、落实防火责任。严格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三清单一承诺”和“两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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