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省长谌贻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描绘蓝图催人奋进,部署工作扎实有力,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切合贵州实际和人民意愿。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及2017年工作,同意报告对今后五年和2018年工作所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贵州发展、情系贵州人民,亲临贵州考察指导,多次对贵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期间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提出“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明确新时代贵州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强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有效化解新矛盾,“十二五”规划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省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实现了赶超进位的历史性跨越,被习近平总书记赞誉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
会议强调,做好今后五年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