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7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子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多轮疫情冲击和极端天气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做好战疫情、抗旱情、促发展、保民生、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鹰潭建市四十周年。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攻工业、招大引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下转第五版)
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鹰潭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现代化鹰潭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江所作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