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诏安县)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2023年4月10日开始,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二批巡察一组对诏安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常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期间信访受理范围:反映诏安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