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十二届阿右旗委第四轮巡察)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十二届阿右旗委第四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于2023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对旗发改委、工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4个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对旗水务局、农科局、财政局、外事办(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5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曼德拉苏木浩雅日呼都格嘎查、巴音呼都格嘎查、沙林呼都格嘎查、夏拉木嘎查等4个嘎查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察将围绕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旗委第一巡察组值班电话:13190618112(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6月21日,每天8:00至18:00);巡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