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宁德市)
根据党中央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市委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供销合作社、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市委巡察一组
巡察对象:市委宣传部(延伸巡察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 文联)
联系电话:1733888784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宁德市A045号邮箱
联系信箱分别设市总工会大楼6层楼梯口、市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