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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法定公告】xx县2024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VIP免费

提纲: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

2.申请听证

3.异议反馈渠道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

2.现状调查结果(详见村、社区公开栏)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征地法定公告】xx2024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沙政征预告〔20245号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xx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xx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xx县滨江新区新湖社区、长林社区、天鹅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xx2024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教育城项目配套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xx县拟征收xx等地共计12.5057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xx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2.505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1.7967公顷(耕地9.812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709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涉及地上房屋、林木、青苗等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xx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涉及Ⅰ类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43200/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水(旱)地1730/亩。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324.1477万元、安置补助费486.2216万元、青苗补偿费25.4624万元,合计835.8317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我县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据实结算。根据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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