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
2.申请听证
3.异议反馈渠道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3日)
2.现状调查结果(详见村、社区公开栏)
3.征地补偿方案.docx
【征地法定公告】xx县2024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沙政征预告〔2024〕7号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xx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xx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xx县xx镇孙桥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xx县2024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玻璃制品配套工业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xx县拟征收xx镇孙桥村等地共计0.5471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xx镇孙桥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547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471公顷(耕地0.5471公顷);涉及地上房屋、林木、青苗等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xx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涉及Ⅱ类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42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水(旱)地1700元/亩。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13.9839万元、安置补助费20.9758万元、青苗补偿费1.3951万元,合计36.3548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我县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据实结算。根据村民意愿,村民住宅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