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5月4日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2.勘测定界图.pdf
3.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三江口村-小砾山自然村).pdf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xx征补告〔2024〕2041-3号)
因xx江西江塘闻堰段海塘提标加固工程(202100141)建设需要,拟征收xx街道三江口村(小砾山)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48公顷(计6.372亩)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被征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年5月4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