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三、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4〕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马桥街道胜利路北侧、宝龙路西侧工业项目(马桥2414),拟征收xx市马桥街道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xx市马桥街道新场村新光组,规划用地面积0.7333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xx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