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三、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4〕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周王庙镇广盛路南侧、钱周科技西侧创新型产业用地(周王庙2305),拟征收xx市周王庙镇陈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xx市周王庙镇陈桥村10组、9组,规划用地面积0.0490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xx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