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吉政函〔2023〕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
吉政函〔202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立德树人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育质量,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创新、刻苦钻研的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学成果,为提高全省教育教学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省政府决定,授予“三范式、四融合:化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等35项教学成果吉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授予“目标导向、双元互构、三维协同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90项教学成果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授予“南北联动、多元多导,打造新时代交通工匠的创新与实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