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县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村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二、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核备案手续
三、落实落细社区(村)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措施
四、对外地来青人员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青疫防指〔2020〕20号
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团结奋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我县已动态调整为低风险地区。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县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村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客运班车运营,严格落实车辆通风、消毒措施,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核备案手续。除休闲、娱乐、影剧院等涉及人员聚集的服务业企业外,其他服务业企业可自行复工复业。复工复产企业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防方案和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集活动。餐饮业、酒店宾馆不得提供桌餐、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