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56批次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眉县首善街道淼淼城西超市销售的韭菜
(二)岐山县祝家庄民都超市销售的豇豆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号)
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十一类食品共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眉县首善街道淼淼城西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