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340批次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陕西食尚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我家食尚小馆生产销售的自制油饼
2、麟游县家得利超市药司店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的大王香醋
3、宝鸡市陈仓区天王镇惠芳酒楼使用的面碗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340批次样品,合格337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340批次样品,合格337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陕西食尚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我家食尚小馆生产销售的自制油饼,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麟游县家得利超市药司店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的





